1.悖论和错误的区别~

2.真真的人心的句子关于真真的人心的句子

3.在日常生活的语言中,哪些是命题啊,命题在语言中占多大比重?命题是按语言的什么属性来划分的?

句子的解释再判断真假_判断真的陈述句叫做

1、富贵不能迷乱他的思想,贫贱不能改变他的操守,威武不能压服他的意志。我们要有自己的英雄气概,有自己的骨气,这就是决不向任何困难低头,压不扁,折不弯,顶得住,吓不倒,为了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建设的胜利,我们一定能够克服任何困难,奋勇前进。

2、这是道义所存在的地方,即使我死了,也没有遗憾悔恨。3、莲花从污泥中长出来,却不受到污染,在清水里洗涤过但是不显得妖媚。这句话写出了莲花身处污泥之中,却纤尘不染,不随世俗、洁身自爱和天真自然不显媚态的可贵精神,通过对莲的形象和品质的描写,歌颂了莲花坚贞的品格,从而也表现了作者洁身自爱的高洁人格和洒落的胸襟。

4、人不能有骄傲的气质,但不能没有刚强不屈的性格。人不可有傲气。有了傲气的人,往往会自命不凡,认为自己能干,比别人高出一筹,从而目中无人。这就是他今后失败的先兆。有了傲气的人,当成功的时候,赞扬、奉承之词迎面扑来,他就会飘飘然,听不进批评和忠告,辨不清真与是非,最终还是失败。对于这种人来说,成功无异成了“毒药”。 但是做到了没有“傲气”还应当有“傲骨”。什么是傲骨呢?就是应当有志气,有自信心,有顽强不屈的性格。人生的道路是坎坷不平的,失败和挫折随时会降临,冷眼、讽刺就会随之而来。对待这些是唉声叹气地把原因归于“自己天赋不足”,从此一蹶不振呢□还是不怕嘲讽,寻找原因,迎着困难而上?这就要看是否有“傲骨”。自信是成功的第一步,有傲骨,有信心的人,失败后并不气馁,相反,他们会在新的基础上不断探索。

悖论和错误的区别~

在讨论直言命题时,我们不仅需要分析其名称、形式、构成要素、量和质。还需要关注其真的判定以及主谓项的周延性问题。

所谓的直言命题,指的是只含有一个判断的句子,这个句子判断了两个概念之间的关系。

比如:“吕子右很帅”。这个句子就只含有一个判断,而且判断的是“吕子右”和“帅”这两个概念的关系,这样的命题我们称之为直言命题。

抽象出六个句式有“某个A是B”;“某个A非B”;“有些A是B”;“有些A非B”;“所有A是B”;“所有A非B”。其中,A和B是具体概念抽象出来的一般符号。这些就构成了直言命题的六种基本句式。

矛盾关系的定义:

所谓的矛盾关系,指的是永远一真一的两个命题。在这里,我们需要注意,逻辑中关于矛盾关系的定义与我们生活中对矛盾关系的理解是有区别的。

比如,生活中的“白”和“黑”我们认为是矛盾的,但在逻辑中这两个概念不构成矛盾,因为它们不满足“一真一”,除了“白”和“黑”还有其他颜色,也就是可以同,但不能同真,这种关系在逻辑中我们称之为上反对关系,在接下来的内容中会有专门介绍。

在真话问题中,只要锁定了话,找到话的矛盾命题就得到了实际情况。这一应用一般不会独立考查,而是会结合第二个应用综合考查。

真真的人心的句子关于真真的人心的句子

可以这么认为:悖论是由正确的理论/方法/途径等得到的错误的结论。错误却是有哪里不对路。

另外,悖论只是名词,错误可以是名词或形容词。

“悖论”(paradox)一词常见诸报端,其字面意思为“荒谬的理论或自相矛盾的话”。从逻辑上看,悖论性的语句具有这样的特征:如果定这个语句为真,那么会推出这个语句为;反之,如果定这个语句为,又会推出这个语句为真。说它对也不是,不对也不是,真是左右为难。

语义学悖论举例

悖论古已有之。一般认为,最早的悖论是古希腊的“说谎者悖论”。《新约全书·提多书》是这样记述的:

克里特人中的一个本地先知说:“克里特人总是撒谎,乃是恶兽,又馋又懒。”这个见证是真的。

这个克里特岛的“先知”是伊壁孟尼德(Epimenides)。后来欧布里德(Eubulides)将他的话改进为:

我正在说谎。

这句话是真的,还是的? 如果是句真话,由这句话的内容可知:说话者正在撒谎,既然是撒谎,那么说的是话;反之,如果这句话是的,说话就是说谎,这句话的内容正是“我正在说谎”,因此这句话又是真的。

后来又发现了好几种“说谎者悖论”的变种,例如所谓“说谎者循环”:

A说:“下面是句谎话。”

B说:“上面是句真话。”

“说谎者悖论”和“说谎者循环”是与自然语言的表达方式密切相关的悖论,涉及真、定义、名称、意义等语义方面的概念,这类悖论被称为“语义学悖论”。语义学悖论的实例很多,“格列林(K.Grelling)-纳尔逊(L.Nelson)悖论”就饶有趣味,它与形容词的应用有关:

将形容词分为两类,一类称为“自谓的”,即可对于它们自身成立、对自己为真的。例如,形容词“Polysyllabic(多音节的)”本身是多音节的,“English(英文的)”本身是英文的,它们都是自谓的。另一类称为“它谓的”,即对于它们自身不成立、对自己不真的。例如,形容词“Monosyllabic(单音节的)”是它谓的,因为这个词不是一个单音节词;“英文的”也是它谓的,因为这个词是中文的而不是英文的。问题来了:形容词“它谓的”是不是它谓的?

得到的结果是:如果“它谓的”是它谓的,那么会推出“它谓的”不是它谓的,反之亦然。导致了自相矛盾。

集合论悖论与公理化

另一类悖论涉及数学中的集合论,被称为“数学悖论”或“集合论悖论”。集合论是19世纪70-80年代由德国数学家康托尔创立,它建立在一种无限观——“实无限”的基础上。所谓“实无限”,即把“无限”作为一个已经完成了的观念实体来看待。例如,在集合论中用N={n:n是自然数}表示全体自然数的集合就是如此。需要指出的是,在此之前的几千年数学发展史中,占主导地位的是另一种无限观,即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所主张的“潜无限”观念。所谓“潜无限”,是把“无限”作为一个不断发展着的、又永远无法完成的过程来看待。例如,把自然数看成一个不断延伸的无穷无尽的序列1,2,3,…,n,…就是如此。

集合论是数学观念和数学方法上的一次革命性变革,由于它在解释旧的数学理论和发展新的数学理论方面都极为方便,因而逐渐为许多数学家所接受。然而,在康托尔创立集合论不久,他自己就发现了问题,这就是1899年的“康托尔悖论”,亦称“最大基数悖论”。与此同时,还发现了其他集合论悖论,最著名的是1901年的“罗素悖论”:

把集合分成两类,凡是不以自身作为元素的集合称为正常集,(例如,自然数集N本身不是一个自然数,因此N是正常集。)凡是以自身作为元素的集合称为异常集。(例如,所有的非生物的集合F并非生物,因此F是异常集。)每个集合或者为正常集或者为异常集。设V为全体正常集所组成的集合,即V={x:x?埸x},那么V是不是正常集?

如果V是正常集,由正常集的定义知V?埸V,又因V是全体正常集的集合,所以正常集V∈V,但这说明V不是正常集,是异常集;反之,如果V不是正常集,是异常集,那么由异常集的定义知V∈V,这说明V是全体正常集组成的集合V的元素,因而V又应该是正常集。

罗素悖论揭示了一个严酷的事实:集合论是隐含着逻辑矛盾的,如果把数学建立在集合论的基础之上,将会使数学大厦从根基上产生深深的裂痕,这种裂痕甚至有可能使整座大厦倾覆。一石激起千层浪,一场关于数学基础问题的论战爆发了。

在这场论战中,最为激进的是以荷兰数学家布劳威尔为代表的直觉主义学派,他们对集合论取了全盘否定的态度,并认为“实无限”的观念是集合论悖论产生的根源。与此相反,另一些数学家走上了改良的道路,他们试图亡羊补牢,对集合论加以适当的修正,以避免悖论。这方面的代表性成果是公理集合论,它已成为现代数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公理集合论用公理化的方法来刻画集合和集合的运算,并对康托尔集合论中的“概括原则”作了修正。概括原则可表述为:满足性质P的所有对象可以组成一个集合S,即S={x:P(x)},其中的P(x)意为“x具有性质P”。这就认定了任何性质可以决定一个集合,于是前述的F 和V名正言顺地成了集合,悖论也应运而生。

在公理集合论的ZF系统中,用如下的“分离原则”取代了概括原则:若C是一个集合,则C中满足性质P的那些元素构成一个集合S={x:x∈C且 P(x)},即在C是集合的前提下,任何性质可以决定它的一个子集。公理化的结果是:只有正常集才能成为集合,异常集则不能,F和V都不是集合,罗素悖论和其他的集合论悖论得以避免。

就公理集合论能避免已有的集合论悖论,并在此基础上可以进一步发展数学而言,它是成功的。遗憾的是,人们并不能证明公理集合论系统的相容性,即不能证明系统中一定不会推出逻辑矛盾。此外,现代数学中的某些结果需要使用“选择公理”,但这又将导致某些违背人们直觉的怪论(例如“分球怪论”)。因此,公理集合论的处理方式,尤其是选择公理的使用,仍有进一步讨论的必要。

对悖论的一些深入探讨

罗素悖论的发现,也促进了对于悖论(包括语义学悖论)成因的深入思考。1905—1906年间,庞加莱在《数学与逻辑》一文中提出了悖论的根源在于“非直谓定义”的论断。所谓非直谓定义是指:借助于一个总体来定义一个概念(或对象),而这个概念(或对象)本身又属于这个总体。这种定义是循环的(罗素称为“恶性循环”),或者说是“自我涉及”的。例如,异常集“所有的非生物的集合F ”就是如此。因为,F是借助于“所有的非生物”这一总体来定义的,而F本身又是这一总体中的一员。考察语义学悖论,也会发现类似的“循环”或“自我涉及”的踪迹。例如,“说谎者循环”就是A,B两个人的话彼此循环,而格列林-纳尔逊悖论中的“自谓的”和“它谓的”定义,则涉及了形容词对于自身的真。

1931年,塔尔斯基(A.Tarski)在《形式化语言中的真概念》一文中,提出了“语言层次”的理论。虽然这一理论主要是针对形式语言的,但对于日常语言中的语义悖论研究也有重要意义。塔尔斯基认为,日常语言在语义上是封闭的:既包含了语言表达式,又包含了陈述这些语言表达式语义性质(例如“真”、“”)的语句。这是语义悖论产生的根源。要建立实质上适当、形式上正确的关于“真句子”的定义,就必须对语言进行分层处理:被谈论的语句属于某一层次的语言(称为“对象语言”),而陈述该语句语义性质的语句则属于高一层次的语言(称为“元语言”)。“说谎者悖论”就是因为断言了自身的真,混淆了语言的层次而造成的。

15年,当代著名逻辑学家克里普克(S.A.Kripke)在《真理论纲要》一文中提出了解决悖论的新方案。其中的一个核心概念是“有根性”:要判断一个含有真值谓词(“真”或“”)的语句,必须寻找这个语句的“根”——相应的不含真值谓词的语句。例如,要判断“‘净水是无色透明的’是真的”这句话的真,就要看“净水是无色透明的”这句话对不对,后一句话不包含真值谓词,并且它的对错是可以判断的,因此,前一句话是有根的。只有有根的语句才可以判断其真,无根的语句则不行。“说谎者悖论”和“说谎者循环”都是无根的,这是悖论的基本特征。

新近的悖论研究受到了“情景语义学”的影响,语言逻辑学家注意到:许多语义悖论实际上不仅仅涉及语义,也与说话时的语境(包括语言使用者)等语用因素密切相关。以“说谎者悖论”为例,当某人说“我正在说谎”时,这意味着他在某种语境中表达这句话为真的断言。但是,“‘我正在说谎’是的”这一语句,却不能在同样的语境中陈述,陈述它的是另一种语境。因此,悖论的根源不在于“自我涉及”,而是因为不同的语境。只要分清每一句话的语境,许多所谓的“悖论”就不再是真正的悖论了。

在日常生活的语言中,哪些是命题啊,命题在语言中占多大比重?命题是按语言的什么属性来划分的?

生命一切,天地在数说我们从黑暗中走来。白天黑夜就是给我们的幸福。

哪有什么真真,你觉得真的就是真的,你觉得的就是的。有些东西,时间久了,也是的。

一个以自我为中心的利益。我们都是观众,我们也都是演员。真真,真,真。分太清的人基本都天旋地转扶墙呕吐了吧。有趣了。

人性这么幽深复杂,每个人似乎都有理由觉得自己无辜,何必去拆穿那些有心无心的谎言,更没有必要去打扰别人真真的幸福。

生命一切,天地在数说我们从黑暗中走来。白天黑夜就是给我们的幸福。

哪有什么真真,你觉得真的就是真的,你觉得的就是的。有些东西,时间久了,也是的。

一个以自我为中心的利益。我们都是观众,我们也都是演员。真真,真,真。分太清的人基本都天旋地转扶墙呕吐了吧。有趣了。

人性这么幽深复杂,每个人似乎都有理由觉得自己无辜,何必去拆穿那些有心无心的谎言,更没有必要去打扰别人真真的幸福。

我好像都是静静的陪着别人把戏唱完,然后静静地离开,真真,虚虚实实,有时候自己没有刻意,就连伤害都没有刻意躲开,好像真的很傻

世间情多,真爱难说,曾相惜的一段情,不要说真爱无情,至少,我们曾相遇相知,至少,我们曾相恋相思;有缘无缘,一切随缘,曾相牵的一对手,不必说不堪回首,至少,我们曾相偎相依,至少,我们曾相伴相拥。人世间真真,你你我我,谁又知道最后结果?

做自己想做的,成为自己想成为的,我就是我,追逐梦想的那个我。不关乎学校和专业,只是你自己想怎麽做,好好坏坏,真真,等待你去判别。

1、简单说来,命题是表达判断的语言形式,由系词把主词和宾词联系而成。

2、一般说来,在日常生活的言论中,带有系词“是”的句子是命题。但要注意命题和句子的联系和区别,正象要注意概念和词语的联系和区别。

3、在日常交谈(非学术对话)中,命题占的比重较小;在学术论著中,命题占的比重很大。

4、命题是按语言的确定(属)性来划分的。

参见《现代汉语词典》的释义:

命题2 逻辑学指表达判断的语言形式,由系词把主词和宾词联系而成。例如:‘北京是中国的首都’,这个句子就是一个命题。

(回答完毕,若有价值,请予纳)